
我什么時候必須向入國管理局或者市町村進行申報?
需要向入國管理局進行申報
以下情況,需要自變更之日起 14 日以內通知距離您最近的辦理在留審查的地方入國管理局:
1.當姓名、國籍/地區、出生日期或性別發生變化時
2.所屬機構發生變更時
如果您擁有“技術/人文學科/國際服務”或“學生”等居留身份,其居留身份取決于您所在的機構,則需要通知地方入國管理局。但是,對于擁有“藝術”、“宗教”、“記者”等在留資格的人來說,其所屬組織的存在并不一定是其在留資格的依據。此外,具有“日本人的配偶或子女”等在留資格的人無需申報機構變更。
3.與配偶離婚時
以“日本人等的配偶或子女”、“永住者等的配偶或子女”或“撫養”在留資格在留日本的人中,以配偶身份為基礎的人,他們的在留資格只有在離婚或喪親的情況下,才有必要通知地方入國管理局。
*如果您以“定住者”的在留身份留在日本,則離婚時無需通知我們。
需要向市町村進行申報
在下列情況下,有必要通知您居住的市區町村:
1.新確定居住地或居住地發生變更時
中長期在留者新入境日本后,需要在確定居住地之日起 14 日以內向市町村申報居住地。如果您在之后搬到另一個居住地,這同樣需要向新的市町村進行申報。
* 如果已經擁有通過出生登記等取得住民票的外國人,在申請獲得居留資格時,向移民服務廳長官提交住民票的復印件并取得了在留資格許可后,即視為通知了在留資格,無需再次向市町村通知在留資格。
向地方如果管理局或市區町村進行申報時,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口頭通知就可以了嗎?
根據入管法的規定進行在留申報時,請向居住地的市區町村提交在留卡和申報書。
在居住地以外進行變更申報時,需要向入國管理局出示護照和在留卡,提交申報書、照片1張(16歲以下者除外)。如變更事實已經發生,還需提交證明文件。
進行申報時,除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地區、所在地以外,還需填報申報事由、事由發生日期、在留地、在留卡號碼等事項。
除到地方入國管理局,您還可以將您的申報信息郵寄到以下地址。此外,為了使用“出入境事務局電子申報系統”,您需要提前訪問“出入境事務廳電子申報系統”并注冊用戶信息。
郵寄地址:
〒160-0004,東京都新宿區四谷1-6-1四谷塔14樓,東京入國管理局在留管理信息科申報受理科
移民服務局電子通知系統:
https://www.ens-immi.moj.go.jp/NA01/NAA01S/NAA01STrans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