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待未來成長發展領域的尖端事業”具體都是哪些領域?
指IoT和再生醫療等成長領域的事業,以所管省廳參與的尖端項目。關于這些事業,法務大臣在聽取相關行政機關負責人的意見后,會事先進行認定,并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的主頁上公布。
“法務大臣通過告示規定的大學”都是什么樣的大學?
具體的大學名單會在出入境在留管理廳的主頁上公布。
另外,關于Ⅰ、Ⅱ或Ⅲ不允許重復相加,但可以與“我國大學畢業或研究生課程結束后被授予學位”重復相加。
Ⅰ. 在以下大學排行榜中,被2所以上且在300名以內的外國大學或任意一所所所登錄的本國大學錄取。
①QS?世界大學排名(英國)
②THE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報社(英國))
③世界大學學士排名(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家/地區)
Ⅱ. 在文部科學省實施的超級全球化大學創成支援事業(頂尖型及全球化牽引型)中,接受補助金發放的大學。
Ⅲ. 在外務省實施的創新亞洲事業中,被指定為伙伴學校的大學。
“法務大臣告示規定的研修”具體是什么樣的研修呢?
作為外務省實施的創新亞洲事業的一環,受外務省委托的獨立行政法人國際合作組織(JICA)在日本實施的研修,研修期間為1年以上。另外,作為本研修結束而提交研修結束證明書的情況下,不需要提交學歷相關的資料,但希望增加工作經歷的積分的情況,請另外提交有關工作經歷的資料。
另外,參加利用本國大學或研究生院的課程進行的研修時,不允許與“從本國大學畢業或修完研究生課程后被授予學位”重復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