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的“就勞資格證明書”是什么?
日本“就勞資格證明書”是法務大臣根據外國人所持的在留資格予以發行的就勞資格證明文件。在留在日本的外國人,大概分為以下三大類:
① 在留資格內可以就勞的人;
② 在留資格內不能就勞的人;
③ 可以自由選擇職業的人。
其中,符合規定①的人的在留資格為:外交、公用、教授、藝術、宗教、報道、經營·管理、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轉勤、興行、技能、技能實習、特定活動(根據具體情況);
符合規定②的人的在留資格為:文化活動、短期滯在、留學、研修、家族滯在、特定活動(根據具體情況);
符合規定③的人的在留資格為: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永住者的配偶者、定住者。
取得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在留卡上會明確記載入“可以就勞”或者“不可就勞”的內容。就勞的在留資格持有者在轉職后,必須于兩星期以內向入國管理局申報。只要入國管理局認定轉職后的業務符合其在留資格,那么本人與雇傭主就可以放心。持有就勞資格的外國人居留者向入管當局申請的話,就可以取得證明書。手續費是900日元。
什么是日本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除“短期滯在”及“永住者”外,取得其他在留資格的外國人,本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入管當局申請在留資格的認定,并領取認定書。將此認定書向在外的日本大使館、領事館出示,通常情況下很快就能取得簽證,入國時向審查官出示的話,也很快可以辦好上陸許可手續。就勞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有效期為3個月,不需要手續費。這是1989年入管法改訂時導入的非常方便的一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