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是外國籍人士放棄原有國籍、正式取得日本國籍的方式,獲批后可享有與日本原生國民完全同等的權利與義務。因涉及國籍變更,申請條件明確、流程規范,核心要點如下:
一、適用人群
• 覆蓋:一般外國人(含外國出生、以留學/就業身份來日定居者),含獨身人士、外國人配偶(如中外夫妻、韓中夫妻等)。
• 排除:特別永住者、日本人配偶(適用簡易歸化)。
.jpg)
二、7大核心申請條件
1. 住所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1項):連續在日居住滿5年,5年內持勞務類在留資格工作滿3年;日本人配偶、國民婚生子女可縮短至3年/1年。每年連續出境超90天或累計超150天將重置年限,留學/兼職無勞務資格、逾期滯留、非法就業均不達標。
2. 能力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2項):單獨申請需18歲以上(2022年4月政策調整),外籍子女隨父母申請無年齡限制;需依本國法律具備行為能力(如中國18歲、韓國19歲)。智力障礙者以能否理解歸化含義、自主表達意愿為標準,僅重度障礙不達標。
3. 素行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3項):素行善良,核查稅金/年金繳納、交通違法、犯罪前科。欠稅/年金滯納、5年5次以上輕微交通違法或重大違法(酒駕等)、未過追訴期犯罪均不達標;非法滯留史審查從嚴,滿10年或提交情況說明理由書可爭取審批。
4. 生計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4項):憑自身/共同生活親屬的資產或技能實現經濟獨立,優先穩定雇傭,參考月收18萬円或年收250-300萬円。破產滿7年可認可,無債務滯納即可(借款過高可能從嚴),年金免繳/緩繳可能影響審批。
5. 雙重國籍防止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5項):取得日本國籍時需喪失原有國籍或無國籍(日本原則不認可雙重國籍);因自身意志外原因無法失籍且有日本人親屬等特殊情況,可能獲認定。
6. 思想(憲法遵守)條件(《國籍法》第5條第1款第6項):不得企圖以暴力破壞日本憲法及政府,或加入相關團體;暴力團、恐怖組織成員及參與者不可歸化。審查本人及親屬、會社合作方是否涉反社會勢力,曾涉相關團體需舉證脫退。
7. 日本語能力要件(慣常要求,無法律明記):需達到小學3-4年級水平,面談流暢可免考,存疑需測試;除特別永住者外,需自筆撰寫《歸化動機書》說明訴求。
.jpg)
三、申請關鍵須知
可單獨申請,無需全家同步歸化,配偶、子女可選擇不歸化;夫妻共同申請時,一方滿足條件,另一方視為日本人配偶,可享條件放寬,常獲同步許可(符合簡易歸化條件)。申請需準備多項證明文件,流程嚴謹,建議提前核查條件達標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