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離婚率普遍升高,日本人離婚的情況也并不罕見,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女方執意離婚的情況比較多,男方主動離婚的情況卻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在日本社會更注重保護女方的權益,通常男人要求離婚多付出的代價比較巨大。

按照日本法律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話,共同財產如存款、房產、證券等將按一人一半分割;如果是由于某一方的原因導致的婚姻破裂,還需要支付精神損失費給另一方,金額通常可高達幾百萬日元,并且離婚分得的財產是無需繳納贈與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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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離婚的形式可分為協議離婚和法院起訴強制離婚兩種。對于財產分割,如果雙方已達成協議的話,就按照協議進行分割;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話,一般因為考慮到保護女方和孩子的情況,基本上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所有,那么房產也就歸女方所有,共同財產基本上也都歸女方所有。所以很多日本男人不會輕易離婚,如果離婚的話,很多男人將會凈身出戶,一切要從零開始了。

日本還有法律規定,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丈夫有義務支付給妻子撫養費,直到妻子再次結婚。對于孩子的撫養費,也是根據丈夫的收入分級而定的,這樣看來,日本男性離婚的成本相當高。

不過雖然大部分的日本男人都比較負責任,有擔當,會盡到父親及前夫的責任,不過也有一些丈夫為為了避免離婚而選擇離家出走,或者即使離婚也選擇消失而逃避支付撫養費的情況。更有甚者,也有設計誣陷妻子過失,讓妻子凈身出戶的情況,但畢竟是極少發生的情況。
日本法律還保護老年家庭主婦的權益,在丈夫退休后離婚的,養老金也將分割一半給女方。所以,也有些日本的家庭主婦們會等到丈夫退休后再離婚,然后拿著豐厚的養老金及分到的財產開始新生活。通常在這種情況下,男方離婚后的退休生活會比較凄慘。所以有些丈夫怕被妻子拋棄,也會在退休后想辦法哄妻子開心,包括承擔家務、帶妻子出國旅游等。
但是不管怎么樣,在以男權為主的日本社會,他們認為男人是有能力賺錢養家的,而女人和孩子是弱小的應盡全力保護他們。即使是離婚,男人也應該承擔更多,女人的利益更應該受到保護,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日本男人是不敢輕易提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