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現在持有3年的“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簽證,可是因為失業了,所以想把它變更為“投資經營管理”簽證。如果想要取得“投資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的話,是不是一定要設立一家新公司??接手已經在運營公司或者是投資當股東等方式,能夠取得“投資經營管理”的在留資格嗎?
符合“投資經營管理”在留資格的活動有以下幾種:
(1) 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并成為其經營者
(2) 在符合上述(1)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3) 給日本的事業投資,并成為其經營者
(4) 在符合上述(3)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5) 替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
(6) 在符合上述(5)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或日本人替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7) 替在日本的事業投資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經營者
(8) 在符合上述(7)條件的外國人經營的事業或日本人替在日本的事業投資的外國人經營其事業的公司里當管理者
也就是說,接管已開始運營的公司或以增資的形式成為取締役時,只要符合上述2~8的任何一項,都有可能取得“投資經營管理”簽證。
在技能實習中完成5年實習計劃后,在不回國的前提下,是否可以變更為同一工種的特定技能?
不用回國也可以更改為特定技能在留資格。
技能實習2號結束后,想要轉換為特定技能在留資格,但無法從監理團體獲得結業書、合格證明書、評價調書,在這種情況下,該怎么辦?
可以將無法得到評價調書的理由寫成書面理由提交,或者提交技能實習時的指導員制作的能說明技能實習時的狀況的文章等,出入境居留管局可以以此來判斷是否良好的完成了技能實習2號。具體請咨詢您附近的出入境居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