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日本政府將對東京都及12個縣的地區實施《防止疫情蔓延等重點措施》,適用期間暫定為1月21日至2月13日。

實施重點措施區域內餐飲店的營業時間等將受到影響,東京都政府要求都內所有餐飲店縮短營業時間。經過東京都政府認證的餐飲店可選擇以下兩種營業方式:
一、營業時間為5時至21時,僅限11時至20時提供酒類飲品;
二、營業時間為5時至20時,且全天不提供酒類飲品。
無論選擇以上哪一種營業方式,原則上同桌用餐的客人都不能超過4名。但如果能夠確認該組客人全員病毒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則可不受此限制。核酸檢測結果的效力為采樣當天起的3日以內;抗原檢測結果的效力為檢測后的第2天。
對于沒有獲得政府認證的餐飲店,則營業時間需縮短至20時,全天不可提供酒類飲品,且同桌用餐的客人不得超過4名。